付款履约担保是指主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对主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予以保证的行为。
一、申请程序
申请项目经担保机构初步选定后,由申请企业提交以下文件,所有提交文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1.委托担保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2.贷款卡电脑查询结果复印件;
3.注册验资报告复印件;
4.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具体经办人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财务人员)简历;
6.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签署主合同、申请担保的决议;
7.当期财务报表,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验证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编报说明;
8.公司一般情况及业务内容简介,企业主要产品技术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9.主合同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0.落实反担保措施文件;
11.与申请担保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经担保机构评审,做出是否同意担保决定。
同意担保的项目,由该担保机构出具合同文本,办理签订有关合同手续。
二、收费标准
1.担保费:按照担保费率与担保金额的乘积计算。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确定,一般为年1~3.5%。
2.评审费:按照评审费率与担保金额的乘积计算。评审费率为0.3~0.5%。
三、代位求偿
担保机构代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地位,向债务人(或反担保人)追偿该担保机构所垫付的款项和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