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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的立项审查流程
来源:    发布日期:2006年02月05日

  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外派劳务项目需由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否超范围经营,劳务人员是否培训合格等。对外承包工程和勘察、设计、咨询、监理项下派出劳务人员(包括技术人员)的审查,比照该项目审查办理。

 

  一、申请立项需准备的材料

 

    1.领取并填写《外派劳务项目审查表》一式三份(可从网上下载);

    2.与外方、劳务人员签订的合同以及外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雇佣合同(如已签订);

    3.项目所在国政府批准的工作许可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

    4.外方(雇主或中介)的当地合法经营及居住身份证明(复印件);

    5.劳务人员的护照及培训合格证(依据《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办理)(复印件);

    6.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审查意见。

 

  二、受理与审查

 

  对企业提交材料初审符合标准的,受理登记,并按程序开始进一步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通知企业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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