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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须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6年02月05日

  1.企业签订合同时,应遵守《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协议。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人都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实施不平等竞争和不平等交换;不得利用公共权利搞非法垄断;不得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强迫他人接受不平等条款。

 

  2.合同当事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并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要把真实情况告诉对方,不能提供虚假情况,使对方产生误解。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所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非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法律规定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合同是当事人用文字记载的,经协商一致而订立的合同书。它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它的优势在于有利于督促合同双方全面履行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便于分清责任和举证。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数额较大的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均应采用书面合同书。

 

  4.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具备)包括:1)合同标的;(2)数量;(3)质量条款;(4)合同价款、酬金;(5)合同履行的期限;(6)合同履行的地点;(7)合同的履行方式及费用的负担;(8)违约责任;(9)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5.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1)合同成立时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登记后生效的,依其规定。

 

  6.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7.违约责任的处理: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它是以国家强制形式保证合同当事人严格遵守、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措施,是合同法律效力的体现。

 

    1)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①继续履行;②停止违约行为;③采取补救措施;④违约金;⑤赔偿损失;⑥履行定金罚则,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最多不能超过主合同数额的20%。

    2)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果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可免除义务人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不可抗力包括:①自然灾害;②某些政府行为;③社会异常事件。

 

  8.合同争议的救济途径:(1)和解;(2)有关部门调解;(3)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合同违法行为的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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