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GB) | 繁体(BIG5)
 当前位置: 北京中小企业网 > 办事指南 > 工商行政管理 > 企业登记注册管理有关办事程序
申领《企业营业执照》须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6年02月05日

  一、申领手续流程

 

  设立企业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合作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四类。申请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手续流程如图所示。

 

 

 

      二、对企业名称的要求

 

  企业名称是一个企业区别其他企业的重要标志。一个企业的名称只准该企业使用,其他企业不得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名称。企业名称准予登记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1企业名称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

 

  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例如,北京(或北京市)+康达来+商贸+有限公司。其中,“北京”(或“北京市”)为行政区划,“康达来”为字号,“商贸”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2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一般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4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为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5只有全国性的、国务院批准或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企业准许使用“中国”、“中华”、“国际”等字头。

 

  三、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的办理程序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制式表格),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请注意:(1)名称保留期。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3个月。在保留期内,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转让。(2)名称延期。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届满前10日,申请人可以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名称登记机关提出名称延期申请。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期满后不再予以延长。

 

  4完成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后,开始准备企业设立登记材料。

评论 | 关闭 
热点聚焦
· 服务中小企业:交行业务发展新亮点
· 京津沪金融城之变局:历史与域外...
· 北京市职工公积金再度上调
· “人口红利”再难续 中国距劳动...
· 北京房价下跌论渐占上风
创业板渐行渐近
  2008年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详细]
北京中小企业协会挂牌
  北京中小企业协会是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的跨行业、综合性的非营利性社...[详细]
2007年发展改革工作年终盘点
  2007年是奥运筹备的决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详细]
主管: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维护: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中小企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E-mail:service@bjsme.gov.cn
京ICP备06023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