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验证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规,按必要的审计工作程序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究和评价,对会计记录或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抽查,据此证实被审计单位截止期的净资产的真实、合法、完整。该验证一般用于收购并购、股份制改造项目。
1.由委托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委托代理意向后,会计师事务所派人对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事项进行了解。重点了解委托人的目的、生产经营、销售以及财务、会计制度等情况。
2.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载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名称、委托的目的、审计范围、委托双方的权限责任、委托期限以及其他应明确的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签名盖章。
3.委托人向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缴纳一定费用后,委托关系成立。当委托的业务范围发生变化时,委托人应及时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申请,修订业务约定书。
4.双方互相沟通办理过程情况,委托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的信息等。
5.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
6.完成委托事项,出具净资产验证报告。
7.结清审计费用,移交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