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及股份化改造是指为了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国有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重组及股份化改造,经批准改建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企业进行重组及股份化改造的准备工作
1.预备以下文件材料:(1)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副本;(2)重要合约副本;(3)董事会会议记录、决议(包括重组改制的会议记要)副本;(4)重组年的公司及附属机构、管理机构系统图示表。
2.整理好公司及被投资企业近三年或成立以来的会计记录(记账凭证、账簿和报表),并做到相符(即账表、账证、账账相符)及项目明细表。
3.核对、抄列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相互投资明细余额表。
4.准备公司待评估的固定资产盘点清册,并提供产权归属的法律文件。
5.安排存货盘点并经注册会计师和评估师参加监盘,整理盘点报告表。
6.抄列存货及应收账款清单并附库龄、账龄分析表。
7.编制银行存款余额及未达账项调节表。
8.编制应付款项及银行借款明细表。
9.配合填制应收款项(应收账款、预付货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及银行存款、借款的询证函。
10.提供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财务、会计、生产、资产、供销、劳动、人事等管理制度)及运作程序。
11.准备并提供约定资本支出(即已签订投资或重大交易的合约及其他未付款部分总金额)。
12.准备并提供公司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资产抵押、贴现、或未了结诉讼等有关事项的内容。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内容
1.协助企业确定重组或股份化改造的总体方案;
2.对企业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实施审计程序,出具企业重组或股份化改造所需的专项审计报告;
3.出具股份公司设立的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