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债不是价值评估的范畴,而是为计算企业所拥有的净资产或每一股的股权价值,对企业所要付出的债务进行核实。
一、负债前期资料的核实及调查
主要根据企业提供的清单、财务记录进行核实核对,其中包括提供的资料与财务记录是否吻合,数字是否正确等。有关清单的格式主要按财政部关于评估报告规范要求填列的流动及长期负债评估清查明细表为准。
二、现场调查分析
1.短期借款:核对短期借款合同的各项相关条款,有无到期未还的借款、利息计提是否正确、外币短期借款评估基准日的汇率折算是否相符。
2.应付票据:核对票据的各项要素是否正确,是否有逾期未付的票据及其原因,核实大额利息计提是否充分,外汇票据是否按评估基准日的汇率折算。
3.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主要核实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及大额应付款项的内容发生原因,核实后确定应否调整。
4.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主要核实计提工资、代扣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贷方发生额与相关成本费用账户核对是否一致;分析检查年度内应付福利费的计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未交税金、其他未交款:主要核实年度内各项税费的计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算是否正确。
6.未付利润:核实未付利润的提取和支付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核对董事会或股东会有关决议。
7.预提费用:核实计提的主要事项有无不属于预提费用性质的情况,是否应予保留。
8.长期借款:核实长期借款合同条款,有否到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及其主要原因,复核借款利息计提是否正确,外币长期借款是否按评估基准日汇率折算。
9.长期应付款:主要核实融资租赁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全,应计利息是否正确,有关的汇兑损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0.应付债券:主要核实债券议价或折价的摊销额的计算是正确,对到期债券偿还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1.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的形成、利润的分配、大额未分配利润均应取得委托方董事会相关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