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人员到工商部门申请个体营业执照。
2.失业人员持个体营业执照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签订《自谋职业协议书》。
3.失业人员持本人的《求职证》到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个人委托存档手续。
4.失业人员持下列材料到街道社保所办理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费补助手续;(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4)《存档卡》原件及复印件;(5)《就业登记卡》复印件;(6)《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