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准备
需要准备的有关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登记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3)机关、社团提供单位成立批复文件和机关法人任命证书、社团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三资”企业批准证书;(6)单位公章;(7)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二、申报与受理
由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供的申办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有关规定。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同意受理组织机构代码。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退还材料,但要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三、审定与颁证
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由岗位责任人赋予组织机构代码。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赋予法人代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赋予非法人代码并核发代码证书,包括正本、副本和电子副本。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退回申办人,但要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