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参展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的要求,我市组展工作已完成,自即日起开始进行展位费收缴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缴费时间:2008年4月7日——2008年4月22日
二、 缴费形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名称:北京中小企业协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天坛支行
开户帐号:01090331700120111021800
展位费汇出后,请将银行转帐凭证传真至我会,由协会开收据,正式发票于展会期间凭收据到北京展团服务台领取。逾期未缴纳展位费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展位申请。
三、 标准展位费6800元/个,参展企业自付展位费标准为2000元/个
四、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瑞君
联系电话:67085959-8010 传真电话:67085959-8008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308
邮政编码:100062
北京中小企业协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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