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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6年02月17日
  各有关中小企业及相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办的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将于2006年5月18日至21日在青岛市举办。此次展览会的主题为“技术提升经济,合作创造未来”,旨在加强APEC成员体之间的经贸合作与交流,促进APEC成员体中小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为加强我市与APEC成员体之间的经贸合作,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提高我市中小企业竞争力,市发改委将组织我市中小企业参加此次展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内容

  本届展览会将以汽车及配件、化工产品、机械加工、建筑材料、纺织品及机械、电子产品及零部件、纺织服装、工艺品、环保节能、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和与之配套的相关产业链的产品和技术的展示、交易为主。

  1、产品展览和跨国采购洽谈。将邀请500家以上跨国企业到会,IBM、家乐福、欧尚等20余家跨国公司及40多家其他国际采购商均有意向到会采购。

  2、技术交流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高层论坛。在展览会期间,将举办“APEC中小企业对话世界500强”、“第二届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论坛”、“中日韩制造业论坛”、“中小企业海外投资论坛”、“经贸投资与合作发展高层论坛”等七个论坛,以及工业设计、环保技术、新工业技术等方面的交流,同时安排国内外企业、科研机构、院校等投资项目合作、合作技术及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集团配套等进行对口洽谈。

  二、参会范围及规模

  本届展览会设国际标准展位2000个。除专业展区外,还设有国际采购洽谈区、电子商务展区、国际物流展区、国际知名企业展示区、国际商务交流区、APEC国际合作绿色环保展等专设展区。
展出地点:山东青岛国际会展中心

  三、参展费用
 
  1、标准展位费人民币6000元(3m*3m),其中企业交纳2000元展位费,其余部分将给予补贴。
展位配置:摊位展架、地毯、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展位照明、中英文楣板、保安、公共场所清洁
 
  2、室内光地:人民币560元/平方米
 
  3、室外光地:人民币380元/平方米
 
  四、参展程序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见附件),于2006年3月5日前传真至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处。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靳芳芳、魏颍
  联系电话:66415588-0743、0739
  传真:6641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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