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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中小企业高级工商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发改委将委托清华大学开办“中小企业高级工商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对参加培训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优秀管理者给予适当补助,我市有培训愿望、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管理者请自愿报名。
联系人: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处 宋晓蓉
电 话:66415588-0741
传 真:010-66415793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中小企业高级工商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
二00七年八月三日
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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