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京政发[2003]2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境外投资者和境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并购国有工业企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关于境外投资者和境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并购国有工业企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ΟΟ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