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GB) | 繁体(BIG5)
 当前位置: 北京中小企业网 > 投融资平台 > 贷款担保 > 政策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5年05月10日

                                   京地税营[2005]205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近接部分区、县分局反映,在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根据《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京发改[2004]2554号)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地税营 [2005] 107 号)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税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 [2003] 532 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京地税营 [2005] 107 号文件规定:“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请人符合免税资格之日”,系指依纳税人申请自2004年11月1日起,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符合免税政策规定条件的时间。

二、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请人符合免税资格后,应依照京地税征 [2003] 532 号文件规定,为申请人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打印 | 评论 | 关闭 
热点聚焦
· 证监会:新股发行方式酝酿修改
· 八大高新企业将获15%税率
· 外汇局将出台新规 规范境内机构...
· 陈德铭:鼓励外资并购中部地区国...
· 北京将建100亿元种业交易中心
北京中小企业协会挂牌
  北京中小企业协会是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的跨行业、综合性的非营利性社...[详细]
创业板渐行渐近
  2008年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详细]
2007年发展改革工作年终盘点
  2007年是奥运筹备的决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详细]
主管: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维护: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中小企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E-mail:service@bjsme.gov.cn
京ICP备06023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