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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2008年04月08日

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于2008年5月30日至6月2日在青岛举办“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展览会由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和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为充分宣传和展示我市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及发展成果,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我市中小企业参加此次展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内容

  本届展览会将以环保、节能及循环再生产品、汽车及配件、家居及室内装饰品、新型建材、食品加工技术及设备、电子产品及零部件、新型专用机械、纺织品及纺织机械、高新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及专利产品等主导产业和与之配套的相关产业链的产品和技术的展示、交易为主。

  1.技术交流。以节能、节水、环保技术为主,形式包括论文征集、技术报告会、技术成果展示和优秀技术成果评选,并设立金帆奖和银帆奖。

  2.论坛活动。展会期间,将举办“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论坛暨世界500强与中小企业对话”、“电子商务论坛”及“环保论坛”。

  3.产品展览。本届展览会设国际标准展位1200个。除专业展区外,还设有国际采购洽谈区、电子商务展区、国际物流展区、世界500强展示区、国际商务交流区、制造业洽谈区等专设展区。

  二、参展费用

  1.标准展位费人民币6800元(3m*3m)

  展位配置:摊位展架、地毯、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射灯两个、插座、中英文楣板、保安、公共场所清洁

  2.室内光地:人民币600元/平方米

  3.室外光地:人民币400元/平方米

  4.为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参展,北京市政府将对北京地区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一定补贴,补贴后展位费:2000元/标准展位。

  三、参展要求

  报名参展的中小企业应符合如下要求:

  1.具有在北京地区注册的营业执照;

  2.拥有创新成果、自主知识产权的名优特新产品和技术项目;

  3.服从北京展团统一领导。

  四、参展程序

  本届技展会北京参展工作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主办,北京中小企业协会为承办单位,请有意参展的企业认真填写《参展报名表》(见附件),于2008年3月15日前传真至北京中小企业协会。

  五、联系方式

  北京中小企业协会

  联 系 人:陶玉、康宇梅

  联系电话:67086969、67085959

  传 真:67085959



  附件:参展报名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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