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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北京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办法实施细则》宣讲会的通知 |
各有关企业: 2008年7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重新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日前,北京市科委认定中心的认定工作已经全面展开,2008年的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将于10月22日截止,高新认定工作已经迫在眉睫。 为了更好的服务会员企业,尽可能让达到标准的会员企业都能够第一时间被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协会特邀请相关认证机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举办关于《北京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办法实施细则》的宣讲会,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北京中小企业协会 二、协办单位:清华园商会 华财会计在线 三、主讲单位:北京市科委认定中心 华财会计在线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负责人 四、参会对象 原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行政负责人; 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行政负责人。 五、培训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细则 ●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细则解读 ●企业在重新认定高新中应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企业重新认定高新的涉税问题 ●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流程详解 ●重新认定企业需要做哪些工作 ●中介机构在认定工作中起到的作用 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10月9日 14:00 地点:西长安街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B1会所报告厅 七、费用 会员免费。非会员单位可现场办理入会手续,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填写企业入会申请表并签章,同时交纳普通单位会员会费200元。本次会议仅限100人,额满为止。 八、报名方法 请下载本回执并于2008年9月27日之前传真至010-67085959—8008,或Email:bjasme@bjpc.gov.cn 咨询电话:010-78086969—8002 010-51286919 联 系 人:邬福元 韩罡
附件:1、参会回执单 2、参会路线图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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