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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11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监察局关于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面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意见
(1999年4月12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全市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管理,本市开展了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工作。在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已率先对部分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使全市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市政府的决定,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工作(以下简称“收支两条线”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收支两条线”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北京市“收支两条线”工作领导小组,由翟鸿祥副市长任组长,市监察局秦刚、市审计局齐国生、市物价局李加里、市财政局吴世雄同志任副组长,市财政局王晓明、 市监察局王仁根、市审计局赵济堃、市物价检查所杨思磊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晓明同志兼任。“收支两条线”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各区、县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 辖区、本单位相关的“收支两条线”工作,并按照市“收支两条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二、工作步骤
  本市“收支两条线”工作从1999年4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自报阶段,从1999年4月15日至5月底。主要内容是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共同制订并发布《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填写有关报表,报市“收支两条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为审核实施阶段,从1999年6月至10月底。主要内容是由市“收支两条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自查结果和报表;制订 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从1999年11月至12月底。主要内容是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在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收支两条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收支两条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情况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市政府。
  三、工作要求
  “收支两条线”工作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整顿财经秩序,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预 算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金库和财政专户,实现预算内外资金的统一管理,逐步使 各单位建立包括预算内外资金收支计划在内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促进预算内外 资金的有机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在“收支两条线”工作中,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各级财政、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 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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