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GB) | 繁体(BIG5)
 当前位置: 北京中小企业网 > 政策法规 > 科技创新
关于印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30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17日
 

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计委、经贸委(经委)、科技厅()

  为适应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和WTO规则的要求,现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归口管理的科技三项费用从原“科技三项费用”中分离出来,更名为“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产业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为此,我们制订了《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科技部归口管理的科技三项费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附件: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评论 | 关闭 
政策解读
北京年内建“经济隐患地图” 分时...
  北京工商部门今年将建立“北京市重点经济隐患地图”,对...
·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关于印发...
· 科技兴贸“十一五”规划
·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
· 关于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
最新政策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
·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关于印发...
· 科技兴贸“十一五”规划
·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
· 关于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
主管: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维护: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中小企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E-mail:service@bjsme.gov.cn
京ICP备06023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