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GB) | 繁体(BIG5)
 当前位置: 北京中小企业网 > 政策法规 > 其  他
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日期:2008年09月18日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08]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加强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现将《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3]70号)废止。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评论 | 关闭 
政策解读
试析"两率"下调的政策意图 揭示...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中小...
·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 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北京...
最新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 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
主管: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维护: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中小企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E-mail:service@bjsme.gov.cn
京ICP备06023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