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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采取措施放宽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新闻出版业准入
作者: 2007年04月27日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简称非公经济36)出台两年来,新闻出版总署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性,促进新闻出版业的繁荣发展。

一、认真研究、制定有关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新闻出版领域的有关政策

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新闻出版总署积极配合中宣部等有关部门研究非公经济进入文化领域的有关政策,并在2005年以国务院名义下发了《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件),并根据10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新闻出版业的特点,抓紧贯彻落实。

新闻出版行政法律体系按照管理环节划分为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口。目前法律、法规及中央、国务院文件明确禁止非公有资本进入出版、进口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印刷复制、发行领域。

目前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新闻出版业的政策主要包括:

1、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以下领域:动漫和网络游戏、音像制品制作发行、新闻出版中介服务、农村书报刊分销、音像制品分销、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等。

2、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从事新闻出版产品(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游戏、动漫产品等)和服务出口业务。

3、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出版物印刷、可录类光盘生产、只读类光盘复制等文化行业和领域。从事出版物、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中外合营印刷企业,合营中方投资者应当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4、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非公有资本可以投资参股出版物发行,新闻出版单位的广告、发行等国有文化企业,但国有资本必须控股51%以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取消了对非公有资本进入出版物总发行的限制。

5、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等;不得经营报刊版面;不得从事书报刊、影视片、音像制品成品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

二、认真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规定的工作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非公经济36条”和10号文件精神,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章23件、规范性文件504件。

根据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新闻出版总署先后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1号、第25号,废止规章、规范性文件173件,其中涉及限制非公有经济发展规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计14件。

三、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出版物发行领域的情况

近年来,新闻出版总署坚决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构建各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繁荣发展的出版物流通大市场。一方面积极推进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造,另一方面下大力气抓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书店做大做强,为其营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使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发行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0037月份,新闻出版总署修订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一次取消了设立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及批发单位的所有制限制,同时降低了设立出版物零售单位的准入门槛,从而在出版物发行业实现了彻底的准入平等。

2003年,第一家民营发行企业获得总发行资质,当年,近20家民营发行企业获得了总发行及全国连锁经营资质;2004年首次全国范围内的出版物发行网点设置规划工作基本完成,规划中包括民营在内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发行企业在选址布局上受到同样对待,同年出现第一家获双权(总发行权及全连锁经营权)的民营单位;20051月,北京图书订货会首次允许民营单位入场,吸引了100多家民营企业参展。同年出台《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次允许具备资质的民营发行企业可参与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投标,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从行业准入到产品销售实现了完全的平等。

民营发行企业经过20多年,特别是自2003年以来的发展,已经成为出版物发行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共有民营或民营控股的出版物发行网点约11万个,占出版物发行网点总数的78%以上。全国64家总发行单位中,民营或民营控股的单位有14家,约占22%。经总署批准设立的29家全国连锁经营单位中,民营或民营控股单位有8家,约占28%。民营出版物发行企业的发展,增强了出版物市场的活力,促进了市场的繁荣。

四、非公有制经济在印刷业的发展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印刷业逐步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印刷业的资源配置也实现了由市场竞争来完成。在我国印刷业领域,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资本在投资、经营和发展上享有与公有制资本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和其他公平待遇。我国有关法规、规章允许非公有制资本以非个人设立形式进入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在内的经营活动领域,允许以任何设立形式进入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在印刷企业的设立审批上,新闻出版总署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资本与公有制资本完全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并通过制定更加细致的部门规章,明确并向社会公布了相应的制度、条件和程序。在发展和经营上,新闻出版总署保障非公有制经济性质印刷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不允许制定任何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性政策和规定。

我国印刷业的非公有制经济取得了迅猛发展,目前已经形成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商投资等多种经济性质经营主体共同发展的格局。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设立形式的个体私营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印刷业发挥着重要作用。经过多年的发展,绝大多数非公有制经济性质印刷企业的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印刷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一大批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印刷企业具有相当规模和竞争力,活跃在我国印刷市场。以企业数量而言,非公有制经济性质企业在我国印刷业中已经占据绝大多数。

五、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复制业的情况

目前我国有关法规、规章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光盘复制领域。在九十年代初期,我国光盘复制业刚刚起步并纳入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的时候,全部光盘复制单位几乎都是由宣传文化战线的单位(如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发行单位等)投资建设或者出资接收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很难进入这个领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光盘复制业投融资渠道的拓宽,越来越多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进入光盘复制业,为光盘复制业的繁荣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特别是近年来,为抓住机遇,促进可录类光盘产业发展,我们针对以广东为主的民营资本投资可录类光盘生产的积极性,及时改变可录类光盘生产项目的审批方式、程序,注意集中发展广东粤东地区以民资为主的项目,积极推动粤东地区可录类光盘生产基地的形成。现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光盘复制单位已经占全部光盘复制单位的三分之一,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对复制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非公有经济进入互联网游戏产业的情况

为了鼓励中国游戏产业迅速繁荣发展,推动中国民族原创互联网游戏研发能力快速提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互联网游戏产品,新闻出版总署自2003年底起,选择了7家有研发运营能力的民营企业,赋予其互联网游戏研发出版许可,几年来,效果很好。在互联网游戏产业中,无论是研发出版运营还是市场销售等各方面,民营企业已经占据了绝对重要的地位。例如,2006年,全国参与互联网游戏研发的民营企业有接近100家,当年全国互联网游戏市场总额为65.4亿元,其中约95%的销售收入为民营企业所创造。

在“走出去”方面,这些民营企业研发的原创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游戏,不仅以占国内游戏市场64.8%(约42.4亿)的市场份额的成绩一举改变了以往引进版游戏在国内市场占主导地位的局面,使国产网络游戏真正成为国内网络游戏市场主流,深受国内青少年玩家的喜爱,而且其中一些优秀的网络游戏作品也先后走出国门,受到国外玩家的喜爱。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中国民族网络游戏累计海外销售收入为2000多万美元,其中包括大型角色扮演类网络游戏、休闲网络游戏、手机游戏等多样化产品,被翻译成德语、法语、英语、西班牙语等多国语言,销往欧洲、亚洲、南美等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越南、台湾地区等。其中,海外销售收入最高的金山公司累计销售额达到1200多万美元,完美时空公司的大型网络游戏《完美世界》今年7月以200万美元销往日本,创造出中国网络游戏出口海外单笔创汇最高的纪录,目前该款已海外销售额累计达400多万美元。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新闻出版总署“十一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新闻出版总署将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本着“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继续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植和支持力度。

一是认真总结非公有资本进入新闻出版业有关工作的经验,研究非公有资本发展的特点,进一步发挥非公有资本的优势,促进我国新闻出版业的发展。

二是促进诚信建设,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规范经营行为,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之路。

三是逐步探索建立非公有资本在新闻出版业经营情况的统计,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统计服务。

四是继续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和谐发展,促进新闻出版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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