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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
科技部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主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申请项目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民营科技企业多数为中小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设立,有利地促进了民营科技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
科技部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鼓励有实力的民营科技企业申请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特别是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项目;对获得项目的民营科技企业给予同等支持。
科技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质量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向创业的科技人员和处于创业初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十多年来,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到超过500家的规模,孵化成功了大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累计毕业企业1.2万个,正在孵化的企业超过3万家。
科技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意见》提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提高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的能力。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功能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服务,以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目前,全国1261家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企业总数达9.68万家,共为企业增加销售额1078亿元、增加利税112亿元。
二、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引导包括广大民营科技企业等各类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从今年一月开始,科技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实施了“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引导工程”将针对各类企业的特点和发展要求,重点给予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提出要重点支持其开展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二次创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孵化发展;对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着重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使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壮大,实现新的发展。
“技术创新引导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引导和支持若干重点领域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加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强面向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激励广大职工为企业技术创新建功立业等。今年1月,科技部联合有关部门认定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118家企业的技术中心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型企业的遴选工作目前也正在进行中。
“引导工程”将通过营造政策环境、加大引导性经费投入、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以考核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强对技术创新的奖励等,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增强创新能力。
三、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对于扶持和引导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到2005年底,累计预算安排资金44亿元,立项支持了7962个项目。
通过加强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发展。创新基金注重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大力推动地方创新基金的建立。截止2005年底,地方创新基金资金总额达到14亿元。充分发挥创新基金的政策引导作用,以实施路线图计划为切入点,2005年组织了一系列相关活动,包括联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大规模调研,筛选出了2000多家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配合科技中长期规划配套政策工作,积极推动监管部门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快捷便利上市机制等。
创新基金有效地提高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能力。截止2005年底,创新基金共完成创新基金项目验收3295项,验收合格率达75.5%。这些受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已实现产品累计销售收入1188.6亿元,上缴税金137.7亿元,出口创汇16.6亿美元,分别比立项时增长了8.6倍、9.6倍、5.4倍。通过创新基金的支持与引导,项目承担企业的资产、年收入和项目产品平均销售收入有了大幅度增长,企业的经济实力得到显著增强,体现出创新基金对提高初创期科技型小企业的生存、发展能力的重要作用。从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看,七年中,创新基金调动了30个省市地方政府资金33.5亿元,吸引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资金近152亿元。通过对已验收项目的统计表明:中央财政每投入1元钱,可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投入12元。
四、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为确保《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得到落实,营造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规划纲要的《配套政策》。《配套政策》从财税、金融、政府采购、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10个方面提出了60条政策措施,其中一半以上的政策措施是有关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容。这些政策措施适用于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的企业,特别是《配套政策》中的很多政策措施是为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而提出的,而民营企业多数为中小企业,这些政策措施的制定出台将为民营资本投资科技产业提供重要的政策支持。
下一步,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加大对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支撑力度:
一是国家主要科技机构更多地吸纳包括民营科技企业在内的广大企业的积极参与,主要加大对企业竞争前研发开发的投资力度,鼓励企业与政府共同投资,围绕企业发展的关键是组织产学研的研究开发,为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丰富的科技资源和后盾。
二是促进更多的科技资源和成果向民营科技企业转移,鼓励大学科研机构的科学人员以多种形式创办民营科技企业,用现有的民营科技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的创新创业,我们会同有关部门通过鼓励发展风险投资、贷款贴息、发展创业板股票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形式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国家实验室、重要试验设备及各类公众科技平台,都要增加向民营企业研究开发的开放程度。鼓励民营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共建技术转移机构。
三是加大促进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国务院已经发展的从财税、金融、政府采购、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十多个方面提出了60配套政策和99条实施细则,很多是支持中小型企业的创新而提出的。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将进一步强化科技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协调,激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鼓励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强大激励。
四是充分利用国际科技或合作渠道,为民营科技企业引进国际技术体提供方便,为企业走出去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生产基地和产品出口提供服务、牵线搭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