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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推动建立工会组织
作者: 2007年04月23日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国总工会一贯十分重视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入手,努力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简称“非公经济36条”)发布以后,各级工会组织进一步加强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工作。两年来,围绕“非公经济36条”的精神和要求,工会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大力推进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近年来,各级工会以农民工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为重点,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和组建方式,探索工会组建长效机制,加大工会组建工作力度,截至20069月底,全国基层工会数达到132.3万个,比05年同期增长12.7%;工会会员总数达到1.7亿人,05年新增1964.8万人,增长13.1%,其中,农民工会员达4097.8万人。新增会员主要都分布在非公有制企业。

2、从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推动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入手,努力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近年来,各级工会组织积极配合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动合同来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目前,全国已建工会的单位中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已达7604.8万人,其中农民工1954.8万人。与此同时,各级工会组织以非公有制经济为重点,在各类企业中大力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截至2006年底,全国企事业单位已签订集体合同共86.2万份,覆盖企业153.8万个,覆盖职工1.1亿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1.6%8.3%

3、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近年来,各级工会组织围绕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特别是劳动合同、工资、工时等问题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建立正常的工资支付机制、工资增长机制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如几年来,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建设部连续开展了多次追讨农民工欠薪行动。2006年,全总办公厅还下发了《关于推动提高和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工会要大力推动和积极参与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完善,通过三方协商全面建立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最低工资水平,并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

4、积极开展“双爱双评”和“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等活动,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多年来,各级工会组织坚持在各类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企业爱职工、职工爱企业”、“评选爱企业的优秀员工和关爱职工的企业家”等活动,2006年全总又全面部署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努力把企业工会建设成为动员职工建功立业的建设之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权之家、协调劳动关系的和谐之家、提高职工能力水平的学习之家、丰富职工精神生活的文化之家。

5、扶持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为工人进入民营企业牵线搭桥。近两年,我们把支持下岗职工自主创业,兴办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帮助职工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提供创业培训、小额借款等多种手段和途径,为他们提供帮助,使一大批下岗职工通过兴办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走出了困境。与此同时,2005年以来,全国总工会还以“帮助职工就业、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为主题,先后和劳动保障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举办了两届“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仅2006年举办的第二届“民营企业招聘周”,全国就有9.2万家民营企业参加招聘活动,提供岗位信息187万条,62万人达成用工意向,其中,下岗职工21万人、农民工26万人。这一活动的开展,既帮助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找到了工作岗位,又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人力资源的支持,受到了各方的欢迎和好评。

新的形势下,各级工会组织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具体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推进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2007年,要力争再发展会员1000万以上;二是要继续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争取07年入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三是要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为突破口,进一步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建立和完善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提高建制率、增强实效性。力争5年内,所有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制度;四是协同劳动保障部门开展最低工资执行情况的大检查,推动各地政府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欠薪治理工作,积极推动落实国务院提出的2007年末基本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目标,促进企业建立规范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支付保障机制与正常增长机制。五是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六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推动企业做到各项制度规范合理、职工权益充分保障、双方协商平等合作、工会作用有效发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七是继续扶持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自主创业,2006年到2008年,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努力,从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中培养10万名自主创业的带头人,支持鼓励他们兴办个体私营经济。同时,全国总工会还将继续和劳动保障部、全国工商联合作,在全国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民营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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